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学习好 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理由是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可是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因为银根紧缩,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他的机票和饭费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当然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
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
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彼尔人缘很好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对他说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因为他知道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被拒绝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作为奖励
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
